组 长:刘文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春波 市政府副市长
刘国华 新兴区政府区长
蒋和庆 桃山区政府区长
赵振宇 茄子河区政府区长
富晓东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田林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白景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茂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
孙云启 市审计局局长
张 俊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张福民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玉清 市监察局局长
李晨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中 市国税局副局长
徐康义 市调运办主任
崔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
葛长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任:李晨光(兼),办公室下设4个检查组和1个宣传组。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市区税收大检查活动开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建立市级税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检查组主要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收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核实纳税情况;下达税款催缴通知单,纳税人限期足额缴纳税款;认真填报2008年以来企业纳税情况表;全面了解各行业税收征管情况,并提出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建议。各区政府要相应成立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6-30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召开纳税人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在依法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依法诚信纳税。
(二)自查补报阶段(5月1日-6月30日)。按照税收大检查要求,市区所有纳税人要按照税法规定对2008年以来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有税款缴纳不足的要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补缴税款。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自查补报的基础上,各区政府和市检查组组织人员按照税收隶属关系对纳税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要督促办理,杜绝漏管户。
(四)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30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不自查或自查不到位的纳税人,要采取约谈、评估、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介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