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争取建立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对全市印刷出版企业实施集中管理。大力发展创意等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建设项目和产品创新。落实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全面完成文艺院团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5个以上,争取新建农家书屋200个,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加大对城市各类文化的挖掘和展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全力办好佳木斯全国图书博览会,提升我市文化的硬实力,推进高端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博物馆异地新建项目,做好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的升级和更新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扩大农村有线电视覆盖面(市文广新局牵头)。
(二十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两项重点,全面完成医改三年目标任务。一是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全部配备使用307种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认真落实基本药物补偿和报销政策,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畅实施。探索在村卫生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供应体系,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切实降低药价(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二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县(市)要确定1个公立医院作为本地试点,重点在医院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探索。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改善医患关系,重点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编办负责)。三是提高新农合医疗制度保障水平。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保持参合率98%以上;保持政策性补偿比达到60%以上;保持最高补偿限额达到当地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推进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落实补偿政策,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国家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率分别达90%以上。推动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落实。加快完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继续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25元,并做好配套资金落实。年底前,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实现应检尽检。救治贫困白内障患者400人。开展免费为0-3岁儿童健康体检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住院分娩补助、35-59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各类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监测和绩效考核,提高公共医疗均等化服务的综合效益(市卫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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