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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佳木斯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佳木斯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城市处置各种灾害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总要求为指导,以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为依据,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决守住防控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各专业队伍有效参加和参与处置相关灾害事故,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
  组 长:市 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佳木斯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电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热燃气办、佳木斯海事局、市武警支队、市森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供水公司、排水公司、120急救中心、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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