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
(东署办〔2011〕65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
青海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黄河流域海东段康杨等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康杨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由化隆县人民政府负责。
二、苏只库区、黄丰库区、积石峡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由循化县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