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东署办〔2010〕24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2009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狠抓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在污染减排、生态保护、环境监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行署决定对各县环保部门给予表彰。民和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乐都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化隆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平安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二名,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互助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循化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三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