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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署办[2009]66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
(地区民政局 二00九年四月)

  近年来,我区社区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社区普遍组建,社区服务逐步启动,社区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明显。但是,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与社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居民自治,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社区是城镇社会管理的平台、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基层民主政治的载体、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居民主体、民主自治;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主要任务。进一步健全社区领导体制,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对密切党和政府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区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体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区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全区社区建设总体水平。争取利用3年时间,将县城所在地的社区全部建成标准化的社区。标准化社区即:有不低于9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用房;有配套的办公设施(电脑、电视、电话、办公桌椅、资料档案柜);有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配备完善;建有居务公开栏、社区图书阅览室、宣传橱窗、体育健身点及室外文化活动场所;有一个能代表当地特色的社区服务项目。2009年,每个县都要建成1-2个标准化社区。同时,根据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探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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