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宣传周”活动,正值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因此,突出重点做好“文化、战略、发展”主题的宣传报道工作,意义重大。
(一)4月26日,地区领导作保护知识产权专题电视讲话。
(二)4月20日至4月26日,地区知识产权局、地区工商局、地区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吐鲁番报制作一期保护知识产权专版。
(三)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活动,为社区捐赠《中国知识产权报》,以社区阅报栏为载体宣传知识产权,并定期更新内容。
(四)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学生观看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片;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报》特刊知识产权竞赛;组织在校师生进行“保护知识产权 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
(五)4月23日,举办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发放现场会,组织部分专利申请人进行座谈。
(六)4月24日,组织联合执法活动,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地区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开展查处假冒、冒充、侵权专利联合执法行动,由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和标识联合执法行动,由地区文体局(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开展盗版侵权制品联合执法行动,地区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七)4月26日,地区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在旅游文化广场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大型现场咨询、展览等宣传活动,组织部分企业和专利权人参加,现场展示其专利产品,邀请地区领导现场指导。
六、活动要求
(一)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涉及面广,必须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集中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努力做好影响力大、效果明显的重点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逐步认同、接受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宣传周活动中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在开展知识产权策划、实现宣传总体目标方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三)注意总结经验,探索有效的宣传方式,将宣传周活动办出特色,使之成为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平台。
本次宣传周结束后,各县(市)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期间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报地区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地区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