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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晃政办发〔20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和县里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二、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

  (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1、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

  各相关责任单位梳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形成信息公开目录。

  2、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程序。

  各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每月5日前将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相关信息内容报送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专人按月收集、整理,经单位审核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按程序统一发布。县政府信息化办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技术及程序要求。

  3、统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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