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把握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节点,重点围绕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建议等,及时采取在电视、网站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报道和深度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组织有关素材,向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引导媒体准确、真实地开展报道工作,跟踪调查媒体报道的相关事件,并及时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有关媒体要及时挖掘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建设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晃支行、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信息化办、县交通局、县房产局、县水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成立以分管信息化的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行政一把手,人民银行新晃支行、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政府信息化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协调、督导各乡镇、各部门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能范围内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具体工作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落实及分管业务对象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和信用信息档案的归集、管理、公开和使用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相关信息(2009年12月--2010年1月)。
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对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重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调研,梳理、分析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分析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信用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在2010年1月中旬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2010年1月底前,县政府办将情况汇总后,报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三)确定目录标准,全面指导实施(2010年2月--2010 年9 月)。
各乡镇、各部门整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经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充分协商,2010年6月前确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2010年9月前提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并确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