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把好事实、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做到公正审理、按期审结;制定并完善证据规则、听证规则、案件集体讨论、征求专家意见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
(三)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妥善解决。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深入研究案情,及时参加诉讼,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量;跟踪掌握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动态,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监督,适时通报出庭情况,督促各部门落实该制度。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民主评议考核制度,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评议考核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逐步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公开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等行为。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上半年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组织一次评查,通过案卷评查纠正存在问题、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五、进一步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的作用
(一)参与协调重大涉法事务。积极参与县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政府行为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做好重大涉法合同的审查工作。及时为政府和部门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对外签订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防止和避免合同可能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之处,降低履约风险,切实维护政府的合法利益。
(三)积极参与重大涉法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布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适应性,积极主动地为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决策、转变政府职能、处理矛盾纠纷等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