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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0年全省工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五)突出各类人才培训。为落实好新“三定”方案,各级工商局要重点抓好网络监管、反垄断执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品牌战略、行政指导、信息技术等方面人才的培训。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省内外高校教学资源,积极推动领导人才、高层次信息化人才、高层次执法人才的培养,继续与福州大学合作举办1期高层次复合型信息化人才培训班,适时选拔部分领导干部和执法骨干到省外高校进修学习。

  (六)继续开展巡回授课,送课下基层。以省工商干校的教师为主,继续到基层巡回授课。省工商干校要加强与各设区市工商局干训中心的互动,了解基层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设置教学内容。

  (七)突出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培训。针对当前工商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要将反腐倡廉和荣辱观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各期培训班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八)鼓励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干部本着工作需要、学用结合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不断优化干部的知识结构,加快干部知识更新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比例。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教育培训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订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人教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实行学时学分考查登记制度,严格学时学分考核管理,每个干部当年度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应填写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并存入档案。

  (三)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以省工商干校师资为骨干,充分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在全省工商系统遴选一批在实际工作和各类竞赛中涌现出的业务尖子,担任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员,建立省、市、县三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将教育培训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单列,优先保证重要培训项目。同时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科学筹划,合理使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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