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沪绿容〔2010〕72号)
嘉定、普陀、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规范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按照有关规划、规定和标准,我局组织编制了《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年二月)
目次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分类规划要求
4 技术要求
5 成果要求
6 附 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按照《上海城市森林规划(2003-2020)》的原则,根据《铁路绿色廊道设计暂行规定》、《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G/TJ08-2058-2009)、《绿地设计规范》(DG/TJ08-15-2009)等有关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城际铁路(上海段)绿色廊道规划设计。铁路两侧100米为远期防护林带规划控制。
1.3 城际铁路绿色廊道是一项集生态防护与生态景观于一体的重大绿化建设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达到:生态安全、景观优美、特色鲜明,使之成为上海绿色标志性示范工程和成果展示窗口。
1.4 绿色廊道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城际铁路绿色廊道由铁路沿线主林带、进出站缓冲带、站点绿化和夹心地块绿化组成。
2.2 铁路沿线主林带由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环保线绿化及环保线以外防护绿带组成。其中防护绿带宽度,路基平地部分为20米,路桥高架部分为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