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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贷款额度

  农户小额贷款是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惠农卡持卡农户发放的贷款。上述两种模式,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自助放款还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0元。

  三、运作流程

  采用“3+2”运作流程。即“公司+农户+银行”+“保险+政府职能部门”五位一体的金融服务运作流程。“公司+农户+银行”是实施主体,也是利益共同体。“保险+政府职能部门”以提供服务为主。基本运作流程和合作的主要内容有:

  1、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向农行推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2、农行选择合作公司(专业合作社);

  3、公司(专业合作社)提供农户名单和推荐贷款农户名单;

  4、银行发放惠农卡,进行贷前调查;

  5、银行贷款审查和审批 ;

  6、银行、公司(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明确银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

  7、农户使用贷款;

  8、贷款偿还。

  四、合作方的工作与职责

  (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为农业银行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搭建平台。要在企业(专业合作社)、银行、农户间牵线搭桥,向农行推荐产业化项目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融资创造条件。

  2、财政资金引导。在产业化过程中,财政要发挥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与杠杆作用,落实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为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贷款提供政策服务。

  3、与农行共同建立诚信评议组织。由县级政府牵头,乡级政府与农行在开展小额贷款的村设立诚信评议组织,对农户的诚信度进行评议,被评为诚信户的才可以向农行贷款,评议组要协助银行放贷与收贷,农行要积极支持评议小组工作。

  4、涉农资金落户农行。财政、涉农职能部门、农行要加强合作,尽量将涉农资金存入农行,并通过农行下拨资金。同时,政府在新农合、新农保方面按政策与农行合作,将账户开到农行,农行通过惠农卡将医保资金、养老金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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