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额度
农户小额贷款是农业银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惠农卡持卡农户发放的贷款。上述两种模式,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自助放款还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0元。
三、运作流程
采用“3+2”运作流程。即“公司+农户+银行”+“保险+政府职能部门”五位一体的金融服务运作流程。“公司+农户+银行”是实施主体,也是利益共同体。“保险+政府职能部门”以提供服务为主。基本运作流程和合作的主要内容有:
1、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向农行推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2、农行选择合作公司(专业合作社);
3、公司(专业合作社)提供农户名单和推荐贷款农户名单;
4、银行发放惠农卡,进行贷前调查;
5、银行贷款审查和审批 ;
6、银行、公司(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明确银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
7、农户使用贷款;
8、贷款偿还。
四、合作方的工作与职责
(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为农业银行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搭建平台。要在企业(专业合作社)、银行、农户间牵线搭桥,向农行推荐产业化项目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融资创造条件。
2、财政资金引导。在产业化过程中,财政要发挥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与杠杆作用,落实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为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贷款提供政策服务。
3、与农行共同建立诚信评议组织。由县级政府牵头,乡级政府与农行在开展小额贷款的村设立诚信评议组织,对农户的诚信度进行评议,被评为诚信户的才可以向农行贷款,评议组要协助银行放贷与收贷,农行要积极支持评议小组工作。
4、涉农资金落户农行。财政、涉农职能部门、农行要加强合作,尽量将涉农资金存入农行,并通过农行下拨资金。同时,政府在新农合、新农保方面按政策与农行合作,将账户开到农行,农行通过惠农卡将医保资金、养老金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