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自治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变动,为加强对我县“降消”项目实施工作的协调领导,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县“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其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一、自治县“降消”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吴慧兰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姚 鹏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公平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黄伟清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罗云飞 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梁曼军 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卢雪娟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吴雄军 自治县公安局副政委
管丽文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世玲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廖美萍 自治县妇联主席
张俊玉 自治县团委书记
梁庆苗 自治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阳剑锋 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
邓文超 自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韦庆成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陈忆宁 自治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张世玲(兼),副主任韦庆成(兼)。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工作人员组成。联系电话:5135475。
二、自治县“降消”项目督查组
组 长:姚 鹏(兼)
副组长:韦公平(兼)
廖美萍(兼)
成 员:梁焕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吴群芬 自治县政协经科教卫联谊委主任
张世玲(兼)
管丽文(兼)
韦庆成(兼)
龚格修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关建云 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钟雁翔 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妇保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