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努力,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县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逐一签订学校交通安全责任状;县交通局要与运管所、客运公司签订加强学生乘坐客运车辆管理责任状;县公安交警大队要与客运公司签订运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责任状;客运公司要与运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签订安全营运责任状。对上述签状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切实把运送中小学生车辆规范管理工作抓出成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发生运送学生车辆重大安全事故,则实行责任倒查,按责任分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强化调度督导
要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集中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关于中小学运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运送学生车辆管理实行评估制度,县政府将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运送学生车辆管理评估办法,组成专门督察组,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监督管理
教育、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为目标,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运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开展平安县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全县运送中小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顿,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报废拼装车辆等接送学生,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村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坚决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村广播、村务公开栏、学校板报等,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运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运送中小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联席会
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吴宝民 县政府副县长
宋 毅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晓日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张得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