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切实改善移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有效解决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的遗留问题,努力促进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省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关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9号)和省移民办《关于切实做好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移办〔2010〕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瓯江上游,水利资源丰富,是“中国农村水电之乡”,境内共有小型水库30座,分布在鹤溪、澄照、梅岐、外舍、渤海、九龙、东坑、景南、雁溪、沙湾、标溪、梧桐、家地、毛垟、秋炉、英川、鸬鹚、葛山等18个乡镇(管理区)。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移民经济发展不平衡,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出行难、饮水难、就医难、通讯难、增收难等问题未全面解决。据初步调查统计,小型水库移民人均耕地0.45亩,人均住房面积22平方米,人均纯收入约4500元,是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09元)的83%。部分村组不通机耕路,部分群众至今未能用上自来水,近三成村组没有卫生所,是我县农村中特殊的弱势群体。因此,实施国家专项扶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移民工作的又一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美丽乡村·魅力畲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