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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包括原辅料领用量与投料量是否相符,投料记录是否完整并经第二人复核;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和完整,有无随意涂改;每个产品是否按照相应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和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三)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检查
  以产品批准证书内容为依据,对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包括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批准证书内容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宣传具有诊疗作用的内容。检查项目有:1、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2、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名称及含量;4、保健食品批准文号;5、保健食品标志;6、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在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的同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组封样后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添加药物情况的检测。买样费用由省局承担,先由各市局垫付,根据抽样数量凭据报销。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按照省局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各市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在部署辖区内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时,各市局要根据以往工作情况,结合今年的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检查计划。各市的实施方案或检查计划于5月25日前报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二)组织检查阶段
  各市局要认真组织本地区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检查生产企业时要与企业动态生产相衔接。企业接受检查时,须提供包括原料组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以及标签、说明书等内容的产品注册文件资料和备案的企业标准。检查人员要检查其是否真实一致,同时填写《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
  (三)总结阶段
  检查工作要求在8月30日前完成。各市局要根据工作情况填写《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并撰写《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总体情况,包括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具体实施步骤、检查方式等。
  2、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3、检查发现企业生产和标签、说明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5、加强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2010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的纸质文本,于9月15日前上报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同时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的电子邮件发送至:hudeji@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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