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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本级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本级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防城港市本级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防城港市本级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健全组织,创新机制,加强规划,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带头作用,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目标
  2010年度,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的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资源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资源节能技术广泛使用,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扎实推进,创建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逐步建立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以2009年为基数,2010年度用电、水、气、油分别降耗5%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
  健全管理机制是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参照自治区和其他地市的做法,多方协调争取编办的支持,尽快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室,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同时,要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要针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系统和地税、工商实行垂直管理机构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工作、信息沟通交流的畅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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