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开票相关管理事项
购买《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直接登录我局网站,或使用我局提供的客户端软件,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使用自有软件开具发票。
(一)网上开票类型
1.网上在线开票: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我局网站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后,直接在网页上开具发票。我局已明确公告只能使用网上在线开票方式开具发票的行业必须使用该方式开具发票,其余行业的纳税人一般也应使用该方式开具发票。对已经实现内部管理信息化的纳税人,可通过网站提供的导入功能上传数据进行开票。
2.网上离线开票(客户端开票):纳税人在我局网站上下载我局提供的客户端软件到本地计算机后,通过客户端开具发票,并定期通过我局网站报送开票情况。网上离线开票方式一般作为网上在线开票的备用方式,供纳税人在我局机房停机或者网络通讯故障时使用。
3.自有软件开票:发票使用量大、纳税信誉好的国有控股企业和管理规范的事业单位纳税人(如银行、保险、邮电通信、医院等),日常业务通过内部软件流转处理控制,使用系统外的开票程序将极大降低工作效率并对内部控制造成漏洞,或必须使用自有的开票系统以实现与外部数据交换的(如医院)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使用自有软件开具发票的申请,经批准同意的,可参照我局规范的开票界面和开票基本要素,使用自有软件开具特定行业或特定项目的发票,并定期通过我局网站报送开票电子数据,便于取票方查验。
(二)机打发票管理规定
1.网上开票信息认定管理
确认购买《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应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系统中对其网上开票的相关信息进行认定,包括认定其可使用的网上开票类型,网上开票的行业、项目大类,开票金额或开票数量。纳税人可通过网站或者客户端查询到管理员认定的相关信息。
2.发票作废管理
当月开具的发票,在管理员未进行实物验旧前发现开具错误的,纳税人可以在开票系统中对该票进行作废处理。
3.发票冲红管理
发票开具后,在次月以后才发现开具错误的,或者当月开具的发票已实物验旧的,纳税人可以在开票系统中对该票进行冲红处理。冲红时系统必须调用所冲发票的开票记录,并对票面上的总金额进行冲红,没有开票记录的发票无法在开票系统中进行冲红。被冲红的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的有效证明。
4.发票缴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