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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地质勘查成果网络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地质勘查成果网络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140号)


广西地质学会,各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国土资源部已完成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系统前期调试工作,现已正式投入使用。为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区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0年地质勘查成果网络填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驻桂有关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均应按要求开展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工作。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将其地质勘查成果直接从网络上报行业总局,由行业总局审核汇总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非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将其地质勘查成果直接从网络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网络直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将其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各单位网络直报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5日,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填报,并保证网络填报的成果资料与原上报的2010年地质勘查成果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成果统计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我厅委托广西地质学会负责全区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有关材料的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广西地质学会应认真核对各地质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成果网络直报材料,确保其与原上报的地质勘查成果纸介质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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