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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市有关部门:

  《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5月3日

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
全社会研发投入考核办法

  为组织实施“十二五”高新技术发展“双倍增”工程,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发展。同时,为了引导全社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自觉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决定开展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以下简称R&D)考核评比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对象
  五县(市)和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县(市)、区。
  二、考核内容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考核内容。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和产出。其中,“投入”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比重,占比的基本目标为30%;“产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值,启东市、海门市、市开发区比基数提高1个百分点(基数:启东市38.4%、海门市38.67%、市开发区38.43%),海安县比基数(34.96%)提高1.5个百分点,其余县(市)、区比基数提高2个百分点(基数:如皋市33.18%、如东县31.86%、通州区31.81%、崇川区29.52%、港闸区20.08%)。详见附件1。
  (二)R&D考核内容。主要为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R&D占比和增幅。其中,“建立R&D动态监测机制”主要指县(市)、区配合市统计局、科技局完成R&D统计数据的组织相关单位填报、监督、审查以及完成上报任务的完成率;“R&D占比”主要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R&D增幅”主要指与上年度相比的提高值。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加权法计分。
  考核评比以市统计部门及市科技统计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畴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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