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励办法
(一)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个县(市)中取前3名、五个区中取前3名授予“2011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值达到考核目标而未获竞赛名次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有功人员。
(二)根据考评结果,分别从五县(市)中取前3名、五区中取前3名授予“2011年度南通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奖励。对R&D占比增长达到0.2个百分点(含)而未获竞赛名次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有功人员。
附件1:
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考核指标及计分表
内 容
| 指 标
| 分值
| 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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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
产业投入
| 总 量
| 20分
| 竞赛按百分制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实绩-该项指标最低值)÷(该项指标最高值-该项指标最低值)×60%+40%] ×该项指标分值。
单项指标低于基数值的,该项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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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规模以上工业投资的比重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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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
产业产值
| 总 量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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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值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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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通市R&D考核指标及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