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春季绿化造林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营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浙林计〔2009〕99号)精神,结合我县2009年林木采伐利用和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危害等发生情况,现就切实抓好我县春季绿化造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绿化造林计划
2010年我县绿化造林包托迹地更新、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阔叶林发展工程、珍贵木材培育、村庄绿化、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创建等项目,各项目计划如下:
(一)造林更新12448亩。
1.阔叶林发展工程1130亩;
2.生物防火林带23.3公里(699亩);
3.珍贵木材培育1310亩;
4.竹子造林1295亩;
5.特色经济林810亩;
6.迹地更新、造林7204亩。
(二)林木抚育27000亩,其中:幼林抚育12000亩,成林抚育5000亩。
(三)四旁零星植树10万株。
(四)当年新育苗100亩。
(五)兴林富民示范村6个。
二、落实措施,切实抓好绿化造林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绿化造林是我县创建森林城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增强富民能力的重要措施,各乡镇(管理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绿化造林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将绿化造林任务落实到人。加大工作力度,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精心谋划,搞好协调,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迅速掀起今冬明春绿化造林高潮。
(二)加强规划,下达造林计划。各乡镇(管理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造林地的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科学合理、质量为先的原则,尽快完成作业设计,明确具体的造林树种、造林更新方式,把计划任务抓紧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到农户。
(三)突出重点,加强项目管理。生物防火林带、阔叶林发展、珍贵木材培育等重点建设项目是造林更新的主体,也是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各乡镇(管理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制度、责任林技员制度,积极推行专业队伍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制度,加强苗木、整地、挖穴、栽植、种苗及抚育等环节质量的跟踪监督,确保造林成效。
(四)落实种苗,强化技术服务。良种壮苗是绿化造林的物质基础,也是提高造林成效的关键。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造林任务统筹安排,提前做好种苗余缺调剂工作,备足、备好优良种苗,大力推广容器苗、乡土树种和优质壮苗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各乡镇(管理区)、国有林场要督促和帮助用苗单位与育苗户签定合同,落实苗木,确保造林用苗。要强化林业技术服务,积极组织广大林业科技人员深入造林现场,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活动,做好技术指导。(种苗联系人:县营林公司,刘日林,508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