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2010年检测资源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认〔2011〕2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上海市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现有检测资源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发布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对本市各类检验检测服务单位开展2010年年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农、林、牧、渔业检测;采矿业检测;制造业检测;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检测;建筑业检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检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检测;批发和零售业检测;住宿和餐饮业检测;金融业检测;房地产业检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检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检测;环境监测检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检测;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检测;教育检测;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检测;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检测;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检测;国际组织检测;其他技术检测。
调查对象:1.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部委颁发的计量检定/校准、产品检验/检测、疾病预防控制、环境检测、商品验货、分析测试等相应资质证书的独立和非独立机构(含实验室)。
2.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并愿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单位或实验室。
3.享受各级政府有关检验检测服务业产业优惠政策的单位。
二、调查表式和报表期别
1.调查表式分为: 基本概况(ZJ01表)、获证信息和能力信息情况(ZJ02-1表)(限检测单位填)、获证信息和能力信息情况(ZJ02-2表)(限计量授权机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填)、获证信息和能力信息情况(ZJ02-3表)(限校准实验室填)、仪器设备信息情况(ZJ03表)、非获证单位能力信息情况(ZJ04表)、单位科研技术能力情况(ZJ05表)。
2.报表期别:所有报表的报告期为2010年1至12月份。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