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发〔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0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0年市政府廉政工作要点
2010年市政府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国务院、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提升、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好中求快”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1.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健全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的优势,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的检查,努力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3.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贯彻《廉政准则》,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4.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将《廉政准则》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5.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按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要求,针对《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条不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及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