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增强述廉效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
三、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7.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以“治懒问责、治庸问效”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以“百个部门比服务、千个项目问责效、万名群众评机关”为载体,充分运用民主评议、效能投诉、明查暗访、联合督办、行政问责等手段,加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促进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高效办事。
8.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保持公款出国(境)经费支出零增长。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四、深入纠风治乱,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9.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升“行风热线”工作水平。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10.全面开展“比服务、优环境”主题活动。以服务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深入开展涉企“五项治理”,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1.推进基层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政风行风新事”评选,树立一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在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中,倡导创建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加大对“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动态管理,实行摘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