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1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27个市级机关职能整合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办证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与电子监察系统的融合,深化完善网络综合功能。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网络建设,制定乡镇便民服务星级考评办法,全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健全项目审批联审联办机制,积极完善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办理代理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13.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市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的范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统一市级部门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牵头)。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牵头)。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加强债务风险控制(市财政局牵头)。探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市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的范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办法,统一市级部门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牵头)。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牵头)。深化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加强债务风险控制(市财政局牵头)。探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
14.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委办牵头)。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部分技术性、服务性行业管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改革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牵头)。继续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对中介组织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中介组织发展(市工商局牵头)。稳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市人力社保局牵头)。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委办牵头)。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部分技术性、服务性行业管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改革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牵头)。继续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对中介组织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中介组织发展(市工商局牵头)。稳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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