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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11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驻江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11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财驻苏监办〔2011〕13号)


各处室:

  为了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促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财政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财政监督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财政监督调查研究既是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专员办发挥决策参谋作用的重要途径。各处室要继续发挥专员办贴近基层、承上启下、视角独特等诸多优势,坚持紧跟财政改革发展步伐深入调查研究,紧随财政监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对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操作管理等多层面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措施,真正做到立足基层、服务大局。2010年,我办编发各类简报74期,上报信息196篇,完成课题调研14项,在财政部课题考评和“三优论文”评选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全年信息调研工作在部监督检查局组织的全国专员办信息调研工作考评中排名第一,具体做法还在全国财政监督系统介绍经验。为确保2011年调研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各处室务必再接再厉,立足监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调研力量,全面落实今年的调研工作任务。

  二、结合实际,科学选题,注意把握调研重点。2011年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各处室在调研工作中,要自觉增强宏观意识,紧紧围绕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思考,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各处室在选择具体调研题目时要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处室选择1个题目,最多不超过2个,并在5月31日前将初选的调研题目提交办公室报办里统一研究确定。办公室要按照驻部监察局工作部署,结合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实际,确定至少1项纪检监察课题进行调研。

  三、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着力提高调研质量。调研课题确定后,各处室要本着“集体研究、分工负责、计划管理”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注意讲求实效,确保研究成果有深度、出精品。一方面,要将调研工作与监管业务紧密结合,既要体现对监督检查成果的提炼和提升,也要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借鉴近年来已有的财政监督调研成果,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提高调研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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