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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广东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地方划转收入清算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当地财政部门(公章) 日期:   专员办(公章) 日期:
  填表说明:1.该表1-6栏次由地方财政部门填写;7-8栏次由专员办填写;
  2.应划转收入与实际缴纳金额差额为负数时,限额调库金额填写0;
  3.合计调库金额为划转调库金额与限额调库金额之和。合计调库金额为正数时,应从中央国库调回地方国库,合计调库金额为负数时,应从地方国库调回中央国库。
  4. “实际缴纳金额”为企业销售成品油实现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企业申报时不能区分成品油和其他产品或服务税款,则按企业缴纳的税款总额填列。

  附件5:
  炼化企业成品油消费税缴纳明细表

  填表单位(公章):  所属时期: 年 季 计量单位:升、单位:元(列至角分)

序号

项目

小计

含铅汽油

无铅汽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柴油

燃料油

航空煤油

1

适用税率(元/升)

         

2

销售数量

         

3

应纳税额

         

4

本期减(免)税额

         

5

期初留抵税额

         

6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7

本期应扣除税额

         

8

期末未缴税额

         

9

期末留抵税额

         

10

本期实际抵扣税额

         

11

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12

本期预缴税额

         

13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

期末未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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