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威府办〔2010〕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和秩序,经研究,决定建立县级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按照在地级以上经济、社会、科技等各项重要评估(监测、考核)中承担数据提供任务,以及在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中承担部门或行业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原则确定。联席会议组长由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具体由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威宁调查队、县政法委、发改局、煤炭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民宗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局、司法局、城建局、房改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邮政局、水利局、电力局、卫生局、文化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质监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大队、扶贫办、国土资源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移民局、畜牧局、供销社、气象局、粮食局、物价局、农机服务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威宁县支行、银监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合联社、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为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联络员组成。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一)督促指导各乡镇和部门依法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检查考核各单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的情况。
(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与交流,整合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建立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三)结合地级以上各项重要监测、考核、评估工作的要求,建立全县重要统计指标,对纳入目录的指标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验证,保障主要统计数据数出一门,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