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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县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县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府办〔2010〕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威宁县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4月15日

  威宁县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地区安排的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公寓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逐步健全五保供养机制,切实改善我县贫困、孤残、空巢等老人的生活条件,严格按照群众自愿、质量第一、循序渐进、严格标准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地委、行署确定我县建设18个乡镇中心老年公寓的任务,特制定老年公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书记石宗源的讲话精神(《黔办通报》第一期)和地委、行署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威宁试点”工作进程,全面提高老年公寓建设管理和五保供养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乡镇中心老年公寓建设要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城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建成黔西北民居特色。

  2、坚持经济适用,保证质量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根据地委、行署安排,今年我县老年公寓建设共计18所,建设点分别为么站镇、二塘镇、东风镇、猴场镇、新发乡、哲觉镇、岔河乡、观风海镇、哈喇河乡、秀水乡、牛棚镇、玉龙乡、石门乡、黑土河乡、龙街镇、大街乡、兔街乡、板底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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