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关于对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义务植树劳动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
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关于对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义务植树劳动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
(乌律协发[2011]9号)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4月22日,以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义务植树劳动,表现突出,特进行通报表扬。(排名不分先后)
1、新疆乾坤律师事务所 舒 玥
2、新疆保力律师事务所 程浩然
3、新疆百丰天园律师事务所 张藤飞
4、新疆同泽所律师事务所 闫新安
5、新疆智瑞律师事务所 魏学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