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宁政〔2011〕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青政[2010]107号)要求,结合西宁实际,制定了《西宁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西宁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制度,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市失地农民和外来人口向城市(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户籍制度改革要适应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改革创新,又要科学稳步推进,充分考虑西宁城区和三县城镇发展差异、政府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引导本市失地农民和外来人口平稳有序转移,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以人为本。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本市失地农民、外来人口、大学生等人群的转户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新增进城转户人员工作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
3.综合协调。户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做到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市(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共同进步。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