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1.抓好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
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不配套、排放污水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月检查、季抽查、半年督查一次。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
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监管力度,督促各类污水处理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定期向地方环保、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要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发现后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对钢铁企业的排污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加强对炼钢和不锈钢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炼钢企业是否存在与产业政策不符的炉型和直接冷却水存在偷排的情况,重点检查不锈钢企业酸雾收集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酸泥的处理情况。发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
(三)加强辖区内淘汰落后产能的取缔力度。
随着油价的不断攀升,一些利用废旧轮胎进行“土法”炼油的作坊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从去年底至今,根据群众举报在我市部分乡镇陆续发现有这类加工作坊违法生产。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这些加工点属国家明令淘汰的“十五小”,无任何合法证照。工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彻底关停取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梧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环保专项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