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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县(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要于5月13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9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7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3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梧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西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

  附件1
  梧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全桂寿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福安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詹俊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小丰 市工信委副主任

  吴文继 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华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祝晖宗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谭志华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徐锦留 市水利局副局长

  万桂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小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亿元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意平 梧州供电局调研员

  肖廷文 市政管理局副书记

  蒙中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巨荣 人民银行梧州中支副行长

  孔令文 苍梧县副县长

  冯天德 岑溪市副市长

  邓 宁 藤县副县长

  盘远和 蒙山县副县长

  韦 坚 万秀区常务副区长

  廖传盛 蝶山区副区长

  吴柏彬 长洲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文继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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