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少数民族文艺精品的创作。立足梧州文化的实际,以舞台艺术创作为重点,实现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创作的突破。以“三贴近”为原则,创作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以挖掘和创作瑶、回、壮少数民族艺术作品为重点,打造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大力挖掘民间艺术剧种,进一步整理和提高粤剧《西江龙母》、歌舞剧《龙母》,办好岑溪市“牛娘戏”创作基地,并认真开展该剧种的研究工作。提高举办大型文艺演出水平,办好每年重大节庆活动。提高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努力办好市传统的重要节庆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
(四)抓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规划与保护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缮。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市少数民族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及文物分布和数量。做好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完成全市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完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抢救濒临灭绝的民间民俗文化,突出抓好蒙山话山歌、壮族风俗传统、瑶族歌舞等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鼓励山歌协会、传承人(团体)开展传承活动,保护梧州文化的多样性。
(五)抓少数民族文化的交流。打造我市少数民族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增加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以梧州市歌舞团、梧州粤剧团以及“东方狮王”等地方优势文化资源为重点,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梧州特色的对外交流少数民族文化品牌项目。创新文化交流项目运作方式,搭建文化交流平台,引进高质量的文化项目,提高文化交流的档次和质量,吸引更多国内外文化名人和文化团体来梧交流、演出。
(六)抓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要深入发掘、整合、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以特色优势项目为载体,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有序的市场运作,打造我市民族文化特色品牌。打响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节庆、民族体育、民族旅游、民族医药等品牌,做大做强中恒制药、冰泉豆浆、华虹丝绸、玉兰制药等民族特色品牌企业。积极做好“十二五”国家民族品牌企业的申报工作,力争我市多家企业享受国家民族品牌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多样化发展。加快文化产业项目发展,积极推进文化致富工程试点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和建设,加快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商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科学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特别要加强文化产品进出口市场监管,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文化渗透,切实维护文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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