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自治县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自治县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巴政发〔2010〕10号)


  2009年,县域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拓市场,加强信用建设,涌现出了一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优秀企业。按照《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评审命名办法》,结合考核验收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县芒硝矿等9家企业为自治县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以信誉开拓市场,以诚信赢得发展。全县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争创活动,努力提高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自治县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