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20日-5月31日)。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发放宣传资料,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四)申报认定阶段(2010年5月1日-5月31日)。一是认定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承建企业(见附件2)。网络中心建成并有效运行后,经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初验,报省商务厅、财政厅考核验收。二是认定家政服务员培训企业(机构)。由市区承担家政服务员培训的企业(机构),向市贸粮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市贸粮局会同财政、总工会、人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机构)进行审查,并推荐上报省商务厅,经省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评审后予以确认,向社会公布。三是认定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市区家政服务企业(单位),向网络中心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及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由网络中心组织审核认定。网络中心将经认定的服务企业,按服务内容进行分类并录入数据库,并通过网络或媒体向社会公布,为市民咨询、需求提供服务。
(五)组织培训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经认定的家政服务员培训企业(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工作档案、学员档案及各项管理制度。
(六)网络中心启动阶段。网络中心争取2010年6月底试运行,7月份正式启动。网络中心电话呼叫号码为81890。网络中心要积极做好招募员工、采集数据、培训员工、制定规章以及软硬件设施的投入等工作,确保网络中心按时投入运行,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家政服务。
(七)总结申报阶段。网络中心建成运行后,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协助网络中心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
附件1
衢州市“家政服务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利水(市政府)
副组长:徐九成(市贸粮局)
吴小聪(市财政局)
任锦丽(市总工会)
成 员:刘炳炎(柯城区政府)
王晓松(衢江区政府)
蒋国强(市农办)
翁孝川(市教育局)
胡建明(市公安局)
高金坚(市民政局)
徐祥文(市司法局)
李英武(市人劳局)
季日新(市建设局)
韩 强(市交通局)
周卫华(市卫生局)
张晓光(市综合执法局)
钱发根(市工商局)
徐建芬(团市委)
魏晓莲(市妇联)
姜向阳(市电信公司)
樊笑啼(市贸粮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家政服务工程”的日常运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办公室设在市贸粮局,徐九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承办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
培训任务的企业(单位)资质条件
一、承建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企业(单位)的条件
对网络中心建设有较高认知度,具有先进的网络技术,有信息平台运作经验及管理基础;整合涵盖家政服务等各类生活服务资源,每个服务门类须有一批企业免费加盟;建立加盟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各类服务项目的服务规范与质量标准,确保加盟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制定强有力的宣传推广方案,有促进平台长期发展的规划如是企业承建的,还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清晰的盈利点。
二、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机构)的条件
(一)工会培训机构: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具有3年以上家政服务经验,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培训场地、专门教材、教育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有不少于一周以上培训时间和1000人次的培训记录;3.能够安排培训人员就业,并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4.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建立专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