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滨海大道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6号)
兴城市、绥中县、连山区、龙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葫芦岛市滨海大道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葫芦岛市滨海大道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葫芦岛市滨海大道东起连山区塔山乡,西至绥中县万家镇,全长173.5公里,途径连山、龙港、兴城、绥中四个县(市)区,涉及22个乡镇(街道)。目前,我市滨海大道工程已全面建成通车。按照省政府对滨海大道绿化工作的要求,为保证滨海大道绿化工程质量与进度,明确建设任务,规范建设标准,根据《省“五点一线”滨海大道绿化工程建设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建设原则
工程建设围绕沿海经济带开发,以生态建设为主线,大力抓好滨海大道绿化,树立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新形象,推动招商引资进程,构筑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有力促进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绿化工程建设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原则。工程建设要体现景观带、环保带与经济带的有机结合,确保绿化档次。
(二)坚持人工绿化与自然景观协调统一的原则。充分体现“亲海”、“与海为邻”的主题,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绿化带宽度,兼顾整体效果的一致性,使人工绿化与自然景观有机融合。
(三)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兼顾一般的原则。以工业园区、交通路口、城区近郊等地段为重点,并将有代表性地段规划成示范段,在示范段先行实施的同时辐射带动全线。
(四)坚持沿线绿化工程与滨海公路建设协调统一的原则。绿化的标准要与公路建设标准相协调,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要与区域的整体绿化相统一。
二、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要求,滨海大道绿化要在2010年春季全面完成。我市实际涉及绿化长度为131.9公里,规划绿化宽度为路基两侧外沿5-30米,绿化面积约4500亩,绿化村屯31个。其中:绥中县55.6公里,兴城市41.7公里,连山区1.5公里,龙港区33.1公里。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