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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滨海大道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报批阶段(2010年3月3日-3月10日):各地要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调整滨海大道绿化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上报市政府备案。
  (二)地块落实阶段(2010年3月11日-3月17日):绿化工程需要租用耕地的,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政府解决租用耕地问题。要充分做好群众工作,既要落实地块,又不能造成群众上访。
  (三)苗木准备阶段(2010年3月18日-3月25日):各地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做好苗木准备工作,做好本地苗木的调查工作,并签订购苗合同,不足部分需要到外地调剂的要立即进行预订预购。
  (四)整地阶段(2010年3月26日-4月10日):要根据栽植的树种、苗木规格按设计进行整地,同时要确保整地质量。
  (五)栽植阶段(2010年4月11日-4月20日):按规划完成栽植任务。
  (六)后期管护阶段:栽植后,要做好松土、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同时,各工程县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树木所有权及管护责任。
  四、投资估算
  葫芦岛滨海大道绿化工程计划栽植乔木树种49.5万株、灌木树种26.7万株,造林面积约为4500亩。预算总投资为5344.4万元,平均亩造林成本为11877元,资金投入构成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一)苗木费:工程所需的76.2万株苗木费用为4455万元。
  (二)整地费:完成76.2万整地穴共需资金396万元。
  (三)客土费:共需客土费资金99万元。
  (四)栽植费:栽植76.2万株树木共需资金247.5万元。
  (五)浇水费:共需浇水费59.4万元。
  (六)抚育经营费:共需抚育经营费74.3万元。
  (七)管护费:共需管护资金13.2万元。
  目前,我市共完成滨海大道绿化里程37公里。2010年需完成绿化里程94.9公里,需投入资金3845.2万元。其中:绿化工程经省验收合格后每公里补助10万元,计949万元,各工程县需自筹造林资金2896.2万元及租用耕地费用277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调动各种资源,保证滨海大道绿化工程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林业、交通、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工程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负总责。为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程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全责,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实行任务包干,量化考核,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保障资金供给。资金能否及时供给是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本工程省政府将给予每公里10万元的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工程县筹措解决,各工程县要把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专项预算,确保工程建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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