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赋予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等拍卖企业为政府指定2010年公物拍卖企业的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确定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实力较强、经营规范、信誉较好、适度扶持”的原则,特别是对2009年维稳工作较突出的企业予以支持。我局对申请2010年度公务拍卖经营资格的拍卖企业进行了审核。并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赋予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双兴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捷成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新疆金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世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天纬拍卖有限公司、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佳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今鼎拍卖有限公司、新疆鑫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华荣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元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仕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卓源拍卖有限公司、新疆英合拍卖有限公司等拍卖企业2010年公物拍卖经营资格,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