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多措并举,着力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采取月排查、专项排查与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部纳入排查化解工作范围,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应对有策、责任明确,化解措施具体,确保不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二是认真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将近年来未完全化解的积案列为重大信访事项,建立台帐管理,明确包保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对时间跨度较长、情况较复杂、诉求过高的重复疑难信访事项,务必逐案梳理、逐件分析、一案一策、逐件化解。要建立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对不按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敷衍塞责,调处信访积案不到位、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及时办理初信初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确保就地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四是抓好信息收集报送。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层层明确专、兼职信息员,建立健全信访台帐,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做好移民信访维稳信息的收集、处理、报送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将移民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定时接访、带案下访、班子定期研判信访事项、重大信访事项请示汇报等制度,探索建立风险评估、责任考评、上下互动、左右联动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维稳工作网络,筑牢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的工作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必须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移民工作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职责,把发展库区经济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库区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移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移民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将移民部门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好移民部门班子,健全乡(镇)移民工作站,促进移民工作健康运行。
(二)必须理顺移民部门职能。要按照省、地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地、县移民职能职责,做好与水利部门相关业务的移交接管工作,强化移民部门班子建设,建立完善移民部门内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各项移民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