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试验区“三大主题”,认真开展基础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统一全区上下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划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毕节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由行署副专员谭亚林任领导小组组长,行署副秘书长袁锋、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倪小兵任副组长。地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发展改革委,由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倪小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总经济师雷明礼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地区有关部门抽调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十二五”规划办。
(二)成立规划专家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成立毕节地区“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由地区发展改革委聘请省、地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家15人左右组成。规划专家委员会受地区发展改革委的委托,负责开展对我区“十二五”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活动。
三、“十二五”规划体系和编制要求
(一)“十二五”规划体系
地区“十二五”规划体系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成。
各县、各部门要根据需要,认真编制好本地区、部门、行业的“十二五”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后报地区规划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