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搜集、重大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
二是广泛参与、集思广益。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和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四是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以及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
五是明确规划的审批程序。规划通过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行署或行署授权部门批复后组织实施。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编制时间
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应与省同步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2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
1、制定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元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重大问题研究。1月底前完成终期评审,2月底前形成终稿。
3、提出我区需要纳入省“十二五”规划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建议。元月底前完成。地直有关部门、各县市提出需要纳入地区总体规划的内容和重大项目后报地区规划办公室梳理汇总,经地委、行署审定后报省进行衔接。
4、组织开展规划思路的研究、起草、咨询、论证,形成《基本思路》,2月底前完成送审稿。各县市区提出《基本思路》后2月15日前报地区规划办公室与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第二阶段,从2010年3月到下半年。主要任务是:
1、组织各县、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举措等。5月底前完成。
2、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8月底前完成。
3、开展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8月底前形成初稿。
第三阶段。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初。主要任务是:
1、根据地委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