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评选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十大农事节庆的通知
(浙农产发〔2011〕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杭州市、宁波市农办:
近年来,我省各地坚持政府搭台、农民得益原则,举办组织各类农事节庆活动,培育了一批有影响的农业节庆品牌,在弘扬农业文化、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农业节庆活动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最具影响力十大农事节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评选以拓展农业功能为重点,注重农业产业元素、文化元素、创意元素、休闲元素、生态元素的导入和开发,着力提高农事节庆活动的创意水平和实效。具体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1、本省范围内组织农事节庆活动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协会或政府部门;
2、主办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举办过3次以上,今后仍将举办的农事节庆活动;
3、申报的农事节庆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4、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产业特色;
5、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
6、节庆活动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参评材料:
1、活动内容:活动主题、规模、创新点(须同时提供农事节庆活动过程视频材料);
2、活动基础:人口地理环境、乡土风俗文化习惯和农业文化史等;
3、活动贡献:对农业产业带动、农产品营销、农民增收贡献度等;
4、活动影响:活动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程度;
5、如实填报浙江省最具影响力十大农事节庆评选申报表。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由县(市、区)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经所在设区市休闲观光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3个申报单位。
(二)初评筛选。主办单位根据参评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初评筛选,分类确定20个农事节庆进入群众评选投票。
(三)展示票选。将筛选出的20个农事节庆在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信息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适当宣传扩大影响,并通过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信息网、《农博360》手机报等媒体组织群众投票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