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浙农办〔2010〕2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决定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参观学习绍兴县兰亭镇、绍兴市袍江新区斗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交流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会议对象。11个市和余杭区、余姚市、龙湾区、嘉善县、德清县、绍兴县、义乌市、柯城区、定海区、松阳县、温岭市农业局(农办)分管领导,各市、县(市、区)经管处(科、站)长。邀请省纪委(监察厅)和省财政厅领导或职能处室领导参加。
三、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于4月20日上午到绍兴饭店(绍兴市环山路8号)报到,4月20日下午14时开会,会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