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校园进行现场招聘。2011年5月底前完成。由州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及相关企业深入对口学校进行现场招聘。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经信委、州国资委、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成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五)进行网络招聘。2011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计划,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就业局在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阿坝州就业服务网、九寨人才网上发布求职登记表,由州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督促,州“9+3”免费教育计划协调小组2011年春季学期派驻的干部组长负责指导派驻学校学生填报求职登记表,并将求职登记表收集后报州协调办。以网络招聘的形式进行岗位对接。
(六)落实就业岗位。2011年 7 月底前完成。各责任单位按旬汇总岗位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州协调小组办公室。州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汇总有关情况报州协调小组。重大问题和任务调整报州协调小组决定。
(七)进行就业岗位调整。2011年7月至2012年 8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个别“9+3”学生进行就业岗位调整。
(八)督促政策落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负责督促各县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卫生、旅游、安全、工商、教育等州级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解决从业资格准入事宜。
(九)实施绩效考核。2012年 8 底前,州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一)各县政府统筹做好本县“9+3”毕业学生的就业促进工作,确保每个毕业生都落实就业岗位,并负责就业后的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各县政府在州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地与省内18个市对接做好相关工作。地震重灾县要进一步加强与对口援建省市的衔接,多渠道促进“9+3”毕业生就业。
(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我州“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协调、督促我州“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就业促进补贴政策。
(三)州国资委牵头,协调四川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九寨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按照毕业生总人数的3%吸纳“9+3”毕业生就业。
(四)州发改委负责指导督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吸纳“9+3”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