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发挥主体作用。企业要在质量强市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完善内部质量分析、质量问题报告以及质量事件应急处理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履行质量检验检测义务,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倡导科学的质量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坚持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排污行为。优势企业要充分发挥标杆作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将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形成高质量的产业链。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有关高等院校要开设质量管理、标准化等课程,重点培养高层次的质量管理人才;鼓励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十九)优化质量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加大质量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集聚。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12369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为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修订、科学管理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推进第三方质量评价(鉴定)、用户满意度测评等技术服务活动,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十)营造质量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广泛宣传,促进各行各业思质量之举、谋质量之策。加强舆论监督, 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理性科学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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