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保证今冬明春的除运雪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县政府决定建立除运雪保证金制度,向除运雪责任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小型企业1000元、中小型企业2000元,县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足20人的2000元、超过20人的5000元。对于按照规定标准完成除运雪工作任务的单位,将在明年4月30日全额返还保证金;对于未完成除运雪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除运雪标准的单位,将按照《本溪市除运雪规定》处以罚款,罚款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除运雪保证金由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代收。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除运雪工作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除运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元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延栋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春海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曹龙江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刘金才 县交通局局长
冷贵才 县爱卫办主任
王 军 县工商局局长
孙 泽 县教育局局长
李开福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大伟 县报社总编辑
张天波 县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李景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朴仁松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盛冰冰 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志乾 桓仁镇镇长
刘立凤 环卫所所长
于德军 泡子沿城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朴仁松兼任。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冬季的除运雪工作,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清除我县城区内的积雪。对不能及时完成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附件:1.县城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2.泡子沿地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县城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一、黄河大街(原浑江大街)
公益事业:从五女转盘东侧第一路灯杆至第二十六路灯杆(神州网吧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