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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的通知

  3.为保证今冬明春的除运雪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县政府决定建立除运雪保证金制度,向除运雪责任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小型企业1000元、中小型企业2000元,县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足20人的2000元、超过20人的5000元。对于按照规定标准完成除运雪工作任务的单位,将在明年4月30日全额返还保证金;对于未完成除运雪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除运雪标准的单位,将按照《本溪市除运雪规定》处以罚款,罚款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除运雪保证金由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代收。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除运雪工作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除运雪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冬季除运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元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 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延栋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春海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曹龙江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刘金才  县交通局局长
  冷贵才  县爱卫办主任
  王 军  县工商局局长
  孙 泽  县教育局局长
  李开福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大伟  县报社总编辑
  张天波  县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李景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朴仁松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盛冰冰  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志乾  桓仁镇镇长
  刘立凤  环卫所所长
  于德军  泡子沿城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朴仁松兼任。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冬季的除运雪工作,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清除我县城区内的积雪。对不能及时完成除运雪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附件:1.县城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2.泡子沿地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县城区冬季除运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

  一、黄河大街(原浑江大街)
  公益事业:从五女转盘东侧第一路灯杆至第二十六路灯杆(神州网吧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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