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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绍兴市清水工程201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六)畜禽及水面养殖治理  完成平水江、上灶江沿岸1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清理工作,做好平水江、上灶江、娄宫江、松坞江、漓渚江流域水面和畜禽禁(限)养区的重新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绍兴县政府 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绍兴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35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诸暨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上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嵊州市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10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新昌县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城南“五江”畜禽养殖清理及验收工作,确保清养到位越城区政府 4月底
  完成浙江省定2011年度畜禽排泄物治理任务,新增沼气用户50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72 %越城区政府市农业局12月底
  完成上灶江下游原稽山街道九江村1处养鸭场、1处养猪场和洄涌湖苗圃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工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底
  做好市区水面禁(限)养区的调整划定工作市农业局 6月底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关于调整绍兴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意见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184号),做好禁养区清理工作和限养区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经依法补偿清理后新出现的养殖设施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牵头,越城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2月底


(七)浙东古运河环境治理  继续开展印染企业集聚签约工作,全年新签约企业10家以上;建立沿河水产、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完成沿河4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关停、清理18家畜禽养殖场(柯桥街道1家、柯岩街道17家);完成10个规模型猪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及2个规模型养殖场污水接入的泵站、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古运河钱清段380亩水面种植物及废弃渔业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古运河柯桥至钱清段清淤21万方,陶堰段河墈修复5000米;建设古运河两岸各2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12公里绍兴县政府 12月底
  完成东关至曹娥段Ф400cm污水管网建设和沿河7个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建立沿河水产、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完成东关街道8处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搬迁或排泄物治理工作;完成泾口大桥至曹娥老坝底段清淤15万方;完成东关至曹娥段4000米河墈、2000米古纤道和4座古桥的修复工作;完成1500米河道两侧4500平方米的绿化种植工作上虞市政府 12月底
  实施独树村、樊江村和皋埠镇区工业、生活污染纳污入管项目越城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12月底
  完成高桥纺织涂层、高桥光明涂料、灵芝印染三家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的前期工作;完成灵芝村和高桥不锈钢厂、古纤道大酒店、越州轻纺工贸城、旧货市场、镜湖轻纺市场、喜临门公司等6家企业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完成古运河灵芝村段清淤约6000方、河墈修复800米及沿岸4600平方米绿化种植工作;实施市区越州长虹桥、骏桥和喜临门大桥的抬高改建工作镜湖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物局、市水务集团等12月底
  完成古运河昌安立交桥至东湖风景区段河道清淤约4.8万方,组织开展古运河城东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月底
  做好104国道西匝道桥桥梁的抬高改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 12月底
  完成绍兴市区运河园段河道清淤约3.6万方;完成东湖风景区至西鲁村段1830米河墈修复工作,银皋埠大桥至樊江村段沿岸单排2500米、双排8200米的植树工作;做好古运河越城区段河道清淤前期工作;做好运河园景观提档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市水利局  越城区政府、镜湖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文物局等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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